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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,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,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。时值春节临近,人员流动频繁,疫情防控风险增大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现将我县强化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
1.计划从境外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屏人员,务必提前将入屏时间、14日内旅居史、是否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行业、个人联系方式等向目的地村(社区)和单位报备,入屏后要第一时间进行报告,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。
2.倡议全县各族群众春节期间在家过年,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,如非必要应避免前往境外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县(市)。如确需前往,务必做好个人防护,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(社区)和单位报备,境外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配合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。
二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
3.境外入屏人员若在入境点已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又进行7天居家隔离的,入屏后须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,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;若在入境点已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,入屏后须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观察,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。
4.国内高风险地区入屏人员须提供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证明,接受通信行程卡和健康码的扫码验码,入屏后配合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5.国内中风险地区和从事冷链物流行业入屏人员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,并向所在村(社区)、单位报备,由村(社区)、单位对其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。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的,入屏后务必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,结果为阴性的进行14天居家健康观察。
6.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发挥好哨点作用,重点加强对发热、咳嗽等流感样症状人员的监测,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。
7.强化对不同风险程度的入屏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,督促落实戴口罩、勤洗手、用公筷,少串门走动等措施,确保随时掌握人员动向。对不服从管理,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三、严控人员聚集活动
8.全县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团拜和大型慰问、联欢、聚餐等活动,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,鼓励线上会议,确需举办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的应严格控制人数、规模和压减时间,禁止境外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,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原则,由活动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,并按规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。
9.不组织、不参加“杀猪饭”等聚集性活动,公职人员必须带头遵守。倡导“红事延办、白事简办”,并按规定报村(社区)、单位备案,从境外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屏人员,有发热、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人员不参加活动。
四、严格管控公共场所
10.学校、医院、药店、政务服务中心、银行、车站、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宾馆酒店、餐馆、电影院、KTV、酒吧、网吧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“云南健康码”和接受查验“通信行程卡”、戴口罩、测体温,对拒不配合的,有权拒绝其进入。
11.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%,影院等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%,上网服务场所、歌舞娱乐场所、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%。
五、切实做好健康防护
12.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,把爱国卫生“7个专项行动”与冬春季疫情防控、流感防治结合起来,常通风,勤洗手,少聚集,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、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;遵守咳嗽礼仪,保持“1米线”社交距离,使用公筷公勺、文明用餐;出入公共场所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厢式电梯,或与他人有1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时,必须佩戴口罩。
13.每个家庭应储备一定量的口罩、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液等防护物品,以备不时之需。随时关注石屏县“魅力石屏”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,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六、严格落实网格管理
14.各乡镇、县城区24个网格要以来自境外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、边境县(市)、冷链物流从业人员、务工返乡人员等为重点,强化拉网式排查登记,确保不落一户、不漏一人。全面宣传入屏返乡人员到村(社区)和单位报到登记制度,实行“零报告”、“日报告”。公职人员必须带头向村(社区)和单位报备家属返乡情况。
七、强化特殊场所防控
15.学校、养老机构、监所、医疗卫生机构等做好风险防范,落实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。医院发热门诊患者、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。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管理、人员防护、健康监测、消毒等防控措施。严格落实人员探视管理制度,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。
八、严格管控冷链食品
16.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工作机制及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制度,继续做好“云智溯”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,做到进口冷链食品“来源可查,去向可追,责任可究”。
17.谨慎购买、处理、食用和携带进口冷链食品,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冷链食品,接触、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,同时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,避免用手直接接触,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,厨具餐具要生熟分开、及时清洗,冷链食品食用前应煮熟煮透。
九、切实加强群防群控
18.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,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“第一责任人”。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必须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,同时有义务举报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、密切接触史的人员,对拒不配合、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、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19.鼓励广大人民群众、社区工作者、楼栋长、单元长、物业人员、志愿者等人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,加强防疫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协调配合,确保管控到位、防控无死角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,按本通告执行。
县指挥部、各乡镇举报电话:
县指挥部0873-4840316
异龙镇0873-4857118
宝秀镇0873-4933001
坝心镇0873-4911558
龙朋镇0873-3174774
龙武镇0873-3064645
哨冲镇0873-4917002
牛街镇0873-3064761
大桥乡0873-3174471
新城乡0873-4910001
石屏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
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1年1月13日